案例速递 沭阳某公司员工顾某某、许某某,驾车到沭阳钱集镇,借助脚扣、管子钳等工具,盗窃通信电缆线余米,顾某某在第二次作案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擒获。经沭阳法院审理,判决顾某某、许某某犯盗窃罪,判处顾某某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各处罚金元。 案情简介顾某某,系某公司宽带装配工;许某某,系某公司修理工。 年12月15日16时许,顾某某伙同许某某驾车到沭阳县钱集镇万庄村尹庄组一水泥路边,顾某某借助脚扣攀爬至电线杆顶端, 用管子钳剪断电缆线,许某某则在地面上用轿车拉拽,盗取通信电缆线米。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元。 第二次作案 年1月10日22时许,顾某某、刘某某(另案处理)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到沭阳县钱集镇大南居委会西麦田地里,顾某某、刘某某采取相同手段再次盗窃通信电缆线米。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元。在顾某某、刘某某将所盗电缆线装到摩托三轮车的过程中遇到警察巡逻,顾某某驾驶车辆逃离时被抓获,刘某某侥幸逃脱。 案件审理 01 法院审理认为,顾某某、许某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顾某某、许某某伙同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顾某某、许某某归案后退赔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02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等相关条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沭阳新闻哥爆料请加QQ(北京专治白癜风医院哪家好北京中科医院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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