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挂[]告字第12号 经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沭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保证金(万元)起始价(万元)增价规则及幅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L1北京南路东侧、南湖路北侧商住其他商服用地1容积率≤2.60建筑密度≤50%35%≤绿化率..(万元/亩)L2北京南路东侧、仿兰河南侧商住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容积率≤2.60建筑密度≤23%40%≤绿化率..(万元/亩)L3王华路西侧、仿兰河南侧商住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容积率≤2.60建筑密度≤23%40%≤绿化率..(万元/亩)(二)L1号宗地竞买要求:1、竞买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或为具备该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同时须具有同等规模大型商业开发运营经验。2、竞得人须在本项目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需整体经营不得分割销售。3、该地块的规划方案要与北侧两个地块统一规划设计,且设计方案须经县政府批准同意。 内容摘自:花乡沭阳网,仅供参阅,完整内容请阅读花乡沭阳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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