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我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具有中国国籍。 2.具有沭阳县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沭阳(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可提供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报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人所获学历应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 7.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 二、受理范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沭阳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宿迁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宣传 各校将《沭阳县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公告》张贴在醒目的地方,并利用校会、报栏、江西白癜风医院治白癫风医院哪家好
|